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玛氏的糖果帝国(2)

时间:2014-09-09 00:09来源: 作者: 点击:
火星怪兽 弗瑞斯特领导下的玛氏公司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家族企业,不设公共关系部门、不公布财务报表、禁止员工接媒体记者的电话。 正如布鲁斯评价的

“火星怪兽”

弗瑞斯特领导下的玛氏公司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家族企业,不设公共关系部门、不公布财务报表、禁止员工接媒体记者的电话。

正如布鲁斯评价的那样,弗瑞斯特的“难相处”是很出名的。当时的媒体描述他“脾气暴躁”、“低调而古怪”。

弗瑞斯特领导下的玛氏公司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家族企业,不设公共关系部门、不公布财务报表、禁止员工接媒体记者的电话。

弗瑞斯特对员工的要求十分严格。1964年,他正式成为董事长后,立刻给每位员工发一张计时卡,包括玛氏家族的成员和自己,上下班都得打卡;公司的高层管理者没有好听的头衔,所有员工和管理层在公司都直接称呼名字;经理们没有秘书、没有大办公室,也没有配车;每个人都要自己接电话、自己倒饮料、自己复印。

弗瑞斯特对公司管理的严格几乎到了极致。在M&M‘s的生产车间里,地板每45分钟就要擦洗一次;员工的衣服上不允许出现一点污渍;检验产品时,每条士力架上要能不多不少刚好放15颗花生米??据报道,弗瑞斯特曾在半夜打电话给一名员工,要求他立刻将一批M&M’s巧克力豆从商场撤货,因为他在自己购买一包M&M‘s后,发现包装上的“M”字母印刷得不够清晰。

不过,虽然老板脾气古怪,玛氏公司仍然非常具有吸引力,因为玛氏员工的待遇在行业里一直保持高水平。弗瑞斯特的理念是:“要得到最好的,就得付出最多”。玛氏员工中有不少人都一直在这家公司做到退休,因为,“从玛氏公司退休”就意味着成为“有钱人”。

不但对员工的管理近乎严苛,弗瑞斯特对子女的态度也非常严厉。1964年,弗瑞斯特刚成为玛氏公司董事长时,其次子约翰已经29岁了。在一次高级主管会议上,约翰缺席去参加妻子的生日宴会,没想到,这个并不算大的过失让弗瑞斯特勃然大怒,罚这个年近30的儿子当众跪在公司的会议室里做祷告。为此,弗瑞斯特得到了一个别称:火星来的怪兽(注:“玛氏”与“火星”的单词拼法相同)。

虽然脾气古怪,但不可否认,弗瑞斯特是一个商业天才。还在上学的时候,他就表现出了一个精明商人的天分。在加拿大柏克莱大学念书时,他以低价买进肉类食品,转手卖给学校的餐厅;后来转学到耶鲁大学时,他又在学校社团里摆设摊位,向同学们兜售廉价领带。

1973年,69岁的弗瑞斯特决定退休,将家族事业交给三个子女打理。虽然已经交棒,但是弗瑞斯特还是密切监督公司的运作,并经常对孩子们的决策提出批评。

或许因为实在闲不住,1981年,弗瑞斯特又在赌城拉斯维加斯开了一家糖果公司,专门生产液状内馅的巧克力,并以母亲艾瑟儿的名字命名。1990年,小弗瑞斯特和约翰兄弟把老爸的这家公司买了下来,至今仍在玛氏旗下运营。

有意思的是,兄弟俩似乎继承了父亲“铁面无私”的秉性。当弗瑞斯特在卖出“艾瑟儿”后要求继续住在公司楼上时,两个儿子坚持要他按月付房租。

固执与创新由于担心企业文化不合,弗瑞斯特不喜欢收购其他规模较小的公司。在竞争对手好时不断买进其他小型的家族糖果厂时,玛氏也很长时间坚持“按兵不动”。

今天的玛氏公司,被誉为“食品行业的宝洁”,旗下涉及的产品和行业十分丰富,从糖果、口香糖、巧克力、宠物食品到大米、酱料、饮料??甚至还有自动售货机。难得的是,其所涉足的每个业务,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市场的领先者。

在玛氏公司不断扩张的过程中,弗瑞斯特对于开疆拓土远比管理企业有兴趣。他说:“我不是一个糖果制造商,我想建造一个帝国。”

事实上,早在20世纪20年代,他就有了全球化的意识,说服父亲将生意扩展至加拿大。从“银河棒”到M&M‘s巧克力豆,玛氏公司的大部分明星产品也都源自弗瑞斯特的创意。

20世纪50年代,弗瑞斯特率先在玛氏工厂里引进了机器制造糖果的技术,几年后,由于这项引进,玛氏公司成为全球第一的糖衣棒制造商。弗瑞斯特还开创了在糖果包装上标示食用期限的先河。

除了产品本身的创新外,弗瑞斯特对广告营销的重视,也是玛氏得以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。当年为了推广M&M‘s巧克力豆,弗瑞斯特出重资邀请著名广告大师伯恩巴克,一句“不溶在手,只溶在口”,迅速让M&M’s的产品家喻户晓。甚至在50多年后,这句广告词还被评为“全美第一广告名句”。

不过,由于家族成员们的固执,玛氏也走过不少弯路。

1982年,斯皮尔伯格要在《外星人E.T.》的影片中加上一段主人公用巧克力豆吸引外星人的情节,环球影城最初希望能用M&M‘s巧克力豆,不过,玛氏拒绝了这个建议。结果,就像我们看到的,影片中出现的巧克力成了玛氏的老对手——好时的“里斯”系列产品。电影放映后,“里斯”的销量迅速提高,好时一跃成为美国最受欢迎的巧克力品牌。

此外,弗瑞斯特相信,一家好的企业必须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,因此,直到今天,玛氏公司仍然未将生产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外包。

由于担心企业文化不合,弗瑞斯特不喜欢收购其他规模较小的公司。在竞争对手好时不断买进其他小型的家族糖果厂时,玛氏也很长时间坚持“按兵不动”。这样的做法,使得对手迅速壮大。

小弗瑞斯特和约翰兄弟俩也遗传了父亲的固执。由于兄弟俩不喜欢花生酱,所以在玛氏公司的产品线上,极少有含花生酱的产品。相应地,因为他们自己爱吃榛果,就想方设法推出含榛果的产品。这些做法,让玛氏生产过不少不符合当地人口味的失败产品。

1999年,95岁高龄的弗瑞斯特去世,同年,小弗瑞斯特退休,约翰。玛氏独自管理公司,一人身兼董事长、总裁和CEO的职务。更加麻烦的是,目前来看,家族第四代中,似乎没有人对管理这个价值数百亿美元的糖果帝国感兴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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